湖南省2017年光伏扶贫现场推进会暨培训会现场
华声在线4月26日讯(记者 谢进)光伏发电项目是持续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贫困家庭收入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是重大精准扶贫工程。2016年,湖南在全省60个县开展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其中在郴州498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并在汝城县和桂东县实施了2000个户用项目试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9954万元。截至目前,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大部分已完成,基本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户用项目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左右的预期目标。光伏扶贫项目成为了“户脱贫、村出列”,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
全省6924个贫困村将实现光伏扶贫全覆盖
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2017—2019年,湖南将用3年的时间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利用村内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村级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规模约达90万千瓦,实现全省6924个贫困村全覆盖。为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光伏扶贫,4月26日,湖南省2017年光伏扶贫现场推进暨培训会在郴州汝城召开,湖南省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智勇出席并讲话。
张智勇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紧盯目标任务,明确“路线图”,各地要因地制宜,深入分析,认真总结,研究对策,聚焦发力重点,找准“突破口”,要把项目收益精准分配到户;以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和贫困户受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工作全局,打好“组合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着力打造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工作格局。
贫困村村级电站建设资金,要采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贴、帮扶单位支持、金融扶贫支持、企业参股投入和贫困村自筹等办法解决。金融扶持方面,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其他银行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贷款;鼓励各种合法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参股(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创新思维 探索新模式
汝城县地处湘粤赣边际中心,罗霄山脉南端,海拔较高,拥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年均光照时长约为1280小时。作为全省光伏扶贫试点县,汝城抓住发展机遇,坚持先废旧矿山后宜林荒山、先公房屋顶后民房屋顶、先分散后适度集中的“三先三后”原则。由县林业、国土、电力等职能部门与项目设计、施工单位组成选址工作组,充分利用工矿废弃用地、村部、学校、农村公房房顶等各种闲置资源,最终确定80个站址,其中地面站址20个,房顶站址60个装机,全部符合国土、林业等法律规定。
截至目前,汝城县已完成53个项目点、6700千瓦的光伏发电站建设,实现并网发电3500千瓦。今年上半年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将建成并发电,每年可实现电费收入960万元,促进每个贫困村年均增收42230元、每户贫困户年均增收2480元以上。
与会者先后参观了汝城县大坪镇谭屋村禾尾坪联村联户电站,电站占地面积76亩,是原铁矿露天开采回堪区,项目总投资2480万元,装机2800KW,其中30个村级电站(60KW/村),335户户用型电站(3kw/户),采取飞地建设的联村联户电站模式,流转土地建站,突破了用地政策瓶颈。预计每年电费收入320万元,可让每个村年均增加集体收入42230元,每户贫困户年均增收2480元以上。是一个无污染、可持续、回报高的扶贫朝阳产业项目。
城溪村地面光伏电站总投资48万元,装机60 KW,占地面积1.5亩,土地性质属村集体土地,国土、林业部门地类属工矿用地,是铁矿露天开采回堪区,采用一次性付清土地租金的用土地方式建设。预计每年电费收入7.2万元,可让城溪村年均增加集体收入44800元,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目标的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扶贫产业项目。
集益乡流溪村实施了“光伏+农业大棚”建设,在食用菌钢架大棚上投资732万元建站914kw,其中5个村级电站(60kw/村),205户户用电站(3kw/户)。是飞地建设的“农光互补”联村联户电站模式,合理规避用地政策障碍,起到了现代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与光伏扶贫电站同步建设, 促进了产业深度融合。电站可让每个贫困村年均增加集体收入4万多元,每户贫困户年均增收2400多元以上,项目是“光伏+”产业融合发展的一块“试验田”和 “示范田”。
会上,湖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吴波介绍了光伏扶贫发电,郴州市扶贫办、汝城县、安仁县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试点经验介绍,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农户金融部总经理雷德宏介绍“光富贷”业务,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太阳能工程学院院长、博士黄建华作培训辅导,省扶贫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付军明总结发言。